4月22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检察机关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不断更新民事检察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精准监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担当。自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87件,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1030件,支持起诉案件243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再造新保定贡献民事检察智慧。一是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当权益,近两年来共办理涉民营经济诉讼监督案件204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近两年来,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件。
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一是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主动、精准和实效性。近两年来,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请、提出抗诉102件。两级院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4件,法院采纳51件,体现了监督精准性及监督质效的提升。二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民事执行活动等监督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出检察建议953件,法院采纳938件,充分显示全市检察机关与法院形成了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人民至上,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显示民事检察担当作为。一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主动探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近两年提出支持起诉监督意见248件,法院采纳220件;持续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77件,涉案金额180余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全市检察机关连续3年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全方位整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案资源,构建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近两年来全市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再审20件,向纪检、公安、刑事检察等部门移交犯罪线索4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