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自去年以来,我市聚焦公益和规范,努力构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体系,大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开展民办学校“集中整治月行动”和民办学校星级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治理,教育生态持续优化,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2021年以来,我市共对28所违规机构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155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已全部转型。记者注意到,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典型案例中,我市对两所民办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依法查处的案例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21年11月,保定市贺阳衡水一中、贺阳外国语中学违规收费问题被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具体情况是:
2021年,保定市贺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保定市贺阳衡水一中、贺阳外国语学校违规跨学期、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违规收取公物押金费、军训服装费、保险费、体检费、教辅资料费合计5255.38万元。两所学校违反了“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此后,两所学校将违规收取费用全部清退。
据了解,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在对保定市贺阳衡水一中、贺阳外国语中学违规收费典型问题依法查处中,莲池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贺阳衡水一中85万元的行政处罚,市教育局、莲池区教体局分别核减了贺阳衡水一中、贺阳外国语学校2022年度招生计划,认定两所学校2021—2022年度年检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日前,针对即将开始的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再次强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明确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