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汇聚各方合力,持续推进社会帮扶,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市乡村振兴局持续深化对接中央4个单位定点帮扶4个重点县,提升中央定点帮扶服务水平。一季度以来,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在我市无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800.2万元,协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2617.39万元、有偿帮扶资金2400万元,引进帮扶(培训)项目1个,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207.78万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329.97万元。深化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与我市易县、顺平县、唐县建立的县际结对帮扶关系,重点围绕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交流、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帮扶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
全市坚持和完善向1104个脱贫村派驻工作队制度,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全市1199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村实现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共选派驻村工作队1109个3333名驻村干部。另外,在莲池区、竞秀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高阳县、蠡县、安国市、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11个县(市、区)90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90个县直乡村振兴工作队274名驻村干部。截至目前,1109个驻村工作队共筹集各类帮扶资金3115.61万元,开展各类帮扶项目174个。一季度以来全市22个县(市、区),帮扶产品销售总额81139.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