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通知》适用于保定全市区域,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提出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最高额度,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低贷款额度40万元。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以及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