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考评组一行4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博野县检察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过认定组严格评审,博野县检察院最终顺利通过了档案工作省5A级测评验收,成为保定市检察系统首家通过档案工作5A级复审单位。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付燕江,市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赵铁华,博野县委副书记杨康,博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文春参加认定工作。

认定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博野县检察院对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的详细汇报,随后实地查看了该院荣誉室、实物库房、档案整理室、纸质库房、阅览室等。 测评中,认定组通过听、看、查、评等方式,对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从组织管理、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库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验,对该院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院档案工作符合5A等级认定标准。

认定组组长要求博野县院要全面梳理总结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提升,不断强化档案归档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实现档案归档系统和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将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档案职责履行到位。

付燕江对认定组一行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要求博野县检察院继续严格按照档案5A级管理标准,提升档案保管条件、完善档案管理机制、规范档案保密工作,切实提高档案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助力全市数字检察建设。
刘文春表示,对于认定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博野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档案复审工作为契机,再接再厉,一如既往的重视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