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保定市委组织部获悉,保定设立科技创新发展院,拿出1000名全额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以编制资源的合理流动,带动人才资源的正向汇集。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人才引进难的现实问题,保定市注重发挥机构编制在人才聚集、人才激励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托市科技创新发展院,核定1000名事业编制建立“蓄水池”,探索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事业身份的途径和渠道。
对建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和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民营企业,新引进的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五类及以上标准的高层次人才、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急需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35岁以下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人员等三类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可落实事业编制,仍在企业工作,在企业领取薪酬的同时获得事业身份保障。
聚焦企业高层次人才关注的待遇问题,保定市坚持政策到位、保障优先,确保人才选得准、引得进、留得下。对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五类以上标准人才和全日制博士人才,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可以选择到保定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统筹安排;“双一流”硕士人才一般仍留企工作,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岗位,采取“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方式进入保定市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调离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放大人才管理服务优势,保定市顺应企业高层次人才对优质高效服务的新期待,构建用才新平台。市委组织部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工作,做好周转编制使用的调配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编制使用核准、入编、市创新发展院日常管理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聘等服务,形成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的强大合力。
据悉,保定市即将出台实施细则,推动首批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尽快落地落实。同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在人才强市战略中的“支点”作用,促进人才集聚保定、扎根保定,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