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医疗纠纷调解更是一份跑断腿、磨破嘴,还经常吃力不讨好的职业。而在温州,就有一群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人,用自己的专业与真心解开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心锁”。
他们便是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医调委)的调解员们,自2009年至今,他们已成功调解3000多起医疗纠纷,每起纠纷均执行到位,没有争议。
李永清是温州医调委主任,2009年,他没有去享受悠哉的退休生活,而是竞聘履新,带着6名调解员冲在调解医疗纠纷一线。他说:“一手托两家。调解中要做到不偏袒、不掺杂个人情绪。我要做的,就是为医患双方连起一座沟通的桥。”
以法守护公平正义
平静、温和,但话语中透露着一份让人信服的坚定,这是记者与李永清交谈时最大的感受。
医疗纠纷往往牵涉情、理、法多种因素,而且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是块难啃的骨头,因此老李的办公桌上常年摆着两本厚厚的书,一本是《外科学》,一本是《民法典》。在花甲之年,以一个“门外汉”的身份开始研究医学知识,其中的难度与挑战可想而知,可为了能让纠纷双方信服,老李义无反顾。
几年前,一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我市某专科医院住院期间突然死亡,不明其死亡原因的家属闻讯后召集亲朋老乡500余人,到医院围堵、捣砸、披麻戴孝、设灵堂、放哀乐拉条幅等,要求索赔500万元,严重影响了医院及周边的正常秩序。
李永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在引导调解的同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并邀请多位专家分析评估,认为该患者死于脑梗,院方只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同时考虑到医院的正常秩序,李永清将纠纷调解阵地移到了医调委,通过客观分析、细致工作和反复协商,于当晚调解成功,由无据索赔500万元变为合理补偿25万元,让一起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
老李认为,之所以有人认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是因为双方的知识结构不对等。因此从角色定位上,人民调解员是居中的第三方。“当调解员,一是要善于听,听矛盾双方的意见,搞清楚事实才能一碗水端平,二是要善于‘理’,根据客观事实公平作出评价,理清楚脉络,再给出合理建议,只要做好了这些,我相信没有调解不了的矛盾。”老李如是说。
以情调解医患纠纷
“解决医患纠纷要依法,更要有情。”这是采访时老李经常提到的一句话。
在温州医调委办公点,一进门便能看到挂满墙壁的锦旗,李永清坦言,这份信任,源于点滴积累,是耐心细致地办成一件又一件的铁案得来的。
有一年,我市某医院连续发生两起妇产医疗纠纷,却因老李的介入,得到与当事人起初设想迥异的结果。
产妇甲女士因产后胎膜残留,一直出血,院方未查明原因,多次给予药物止血。后再次出血就医时,因院方刮宫不慎穿孔造成腹腔大量积血,经送上级医院急救才保住性命。事后,甲女士找到老李说:“我们是外来务工者,既不懂医,又没熟人,只求院方给1万元了事。”
听罢情况,老李马上给医院打电话核实,后经调查鉴定,院方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在老李的据理力争下,为患者争取了3万元赔偿。
同年,又一产妇乙女士分娩后新生儿突然死亡。虽然尸检排除了医院责任,但是产妇家属仍然不肯罢休,声称“不管什么依据,人没了,你们必须赔偿25万元”。
老李透过翔实调查,很快掌握了新生儿死亡的全过程。凭着多年调解矛盾的经验,他作出了自己的判断:该患儿属先天性肺、肝脏不全,脑干、蛛网膜广泛出血死亡,院方无责,不予赔偿。
老李的判断客观公正,没有偏袒医闹一方。当他把自己的判断告诉当事人时,当事人哑口无言,表示认可、服气。
“我这里调解了这么多医疗纠纷,没有一件产生争议,执行全部到位,是因为我要把每个纠纷都办成‘铁案’,让纠纷双方无话可说。”退休多年,老李的做事方式仍跟以前一样,雷厉风行,也正是有了这份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温州医调委先后获得“2023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16年,被温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