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佛山限购松绑之后,深圳的房产政策也进行了微调。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这是冻结了两年的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正式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

4大看点
不认深房+限购2套+限售5年
短短600字的的公告,基金君总结出4大看点:
1、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
2、合作区购买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区限购
3、只限个人购买,相关部门将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4、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售5年
公告原文如下:
为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市政府同意启动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二、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四、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五、为推动合作区企业加快投产,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七、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区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购)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购房人须按照本公告认真核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而进行的房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深圳“第11区”将打造深圳首个“高中城”
未来人口计划翻3倍
深汕特别合作区,被誉为深圳市的“第11区”。
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下辖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个镇,陆地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2018年末常住人口7.51万人。

2019年3月25日,《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公布。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1年,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150亿元以上,城市人口达25万左右。
也就是说,三年之内,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人口将翻3倍。
除此之外,3年后,该区常住人口要实现全部城镇化,人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显着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成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
引进人才的同时,大家最关心的医疗和教育会不会同步跟上呢?
按照规划,深圳将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高中城。
9月10日,深圳市发布的《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圳将通过现有高中挖潜、新改扩建和重点建设“高中城”等多渠道推进高中学校建设,到2022年,新改扩建30所公办普通高中,新增学位6万个,增幅超过60%。
那么“高中城”规划在哪里?
据南方快报报道,深圳高中城选址已敲定,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赤石片区,占地面积约75公顷。还将在周围备教育产业用地58公顷,配套用地94公顷。
除教育外,深汕特别合作区还加快了医疗设施改造提升。北大深圳医院深汕门诊部实现良好运营,加快推进北大深圳医院深汕院区(深汕人民医院)建设,将四镇卫生院修缮改造为社康中心。
刚刚 佛山限购松绑
房企加班调价
经历了限购-放开限购-再次限购的佛山,在2019年底再次选择了放开限购。
11月29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
该通知明确,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佛山限购政策松绑的消息一公布,朋友圈里已经涨声一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