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料峭的冬,口罩戴在脸上,防疫防风又保暖,下面防疫口罩被一些“聪明”的车主赋予了“新功能”......
近日,唐县交警电子设施组在梳理抓拍信息时,两辆汽车车牌号分别为冀F***1*、京K*****,一辆厢货为冀F***2*,都由路口“电子警察”抓拍到给尾部号牌佩戴上了“口罩”。也许是厢货司机灵机一动给后面车牌佩戴了口罩,却忘记了厢货的厢体上面印刷着车牌号。而两辆小型汽车也发现了防疫口罩的“新功能”,让车辆后面车牌也“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起来,只是前面车牌一目了然的显示着“此地无银”,车主用掩耳盗铃似的神操作,自认为十分“成功”把“口罩”戴在了车牌开头数字上。电子设施组的工作人员认真核查比对,利用技术手段,锁定了三辆机动车真实面目——正确车牌号,其涉及非法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此类违法行为上传到了交管系统平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遮挡号牌摄像头是否是可以拍到:
答案是肯定可以拍到的。交通摄像头都是24小时不间断录像的,是自动记录下所监控路段的交通情况作为处罚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所以说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为了逃避限号出行,遮挡号牌驾驶车辆出行。
唐县公安交警提醒:限号出行,改善环境,切勿为了自身利益而违反交通规则,遮挡号牌驾车出行。